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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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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帮助解决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一、宗旨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本行动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主动地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目标
  
  近期目标:20XX~20XX年,每年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救助活动,扶持和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将“生育关怀行动”逐步打造成在我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社会公益活动品牌。
  
  远期目标:20XX~2020年,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能力,继续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进一步扩大关怀对象范围,使“生育关怀行动”逐渐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标志性口号
  
  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
  
  四、主要任务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尽最大努力,聚焦生育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五关怀”活动,即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一)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对计划生育家庭遇到家庭主要成员意外情况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视情况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要积极、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从经济、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关心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特别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要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与学校和社会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要动员基层协会组织,共同维护女婴的出生权和生存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帮助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尤其要重点帮助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活动方式
  
  各级计生协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多种方式的活动,以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取得良好的实效,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主要活动方式有:
  
  (一)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家庭,要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项目扶贫。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从本地和困难家庭的实际出发,以项目扶贫的方式,发展自主致富能力,改变贫困状况。
  
  (三)志愿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到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和培训,满足人们的生殖健康需求。对于独生子女夭亡的家庭,开展“生育关怀结亲情”活动。
  
  (四)走访慰问。组织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到基层走访困难家庭,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切实予以解决。
  
  (五)文化宣传。组织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通过万里行、文艺演出、文化大院等,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并组织大众传媒深入报道活动情况,扩大影响。
  
  (六)竞赛评比。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知识竞赛、各种内容的评比表彰、对各种帮扶形式的效果评估等,形成“生育关怀行动”的激励机制。
  
  六、“十二五”期间工作计划
  
  (一)启动“生育关怀行动”
  
  1、制定《“生育关怀行动”方案》,下发《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等;
  
  2、组建“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开展有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20XX~20XX年,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适时组织一些生育关怀救助活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可视情况开展一些有影响的扶贫济困活动。开展这些活动特别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精心策划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2、认真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活动有必要的经费,让被救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周密组织,坚持公平原则,讲究方式,避免产生消极影响;
  
  4、认真组织对救助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5、做好活动的总结、评估和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基层试点工作
  
  为了推动“生育关怀行动”顺利开展,中国计生协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拟在5个试点县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各级计生协可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抓好一批“生育关怀行动”的典型,注意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国家级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XX年第二季度,制定试点方案,研究确定试点单位;
  
  2、20XX年第三季度,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部署试点工作;
  
  3、20XX年第四季度~20XX年第三季度,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4、20XX年第四季度,试点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四)召开全国“生育关怀行动”工作会议
  
  为在全国广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好“生育关怀行动”工作会议,需要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20XX年第四季度和20XX年上半年,在试点单位和有关地区开展调研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典型;
  
  2、20XX年第三季度,进行会议材料准备;
  
  3、20XX年第四季度,召开“生育关怀行动”经验交流工作会议,推广试点经验。
  
  4、20XX年下半年,召开全国“生育关怀行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生育关怀行动”推向新的阶段。
  
  (五)研究制定评估方案,科学指导行动顺利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专家组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标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XX年第三季度,启动“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2、20XX年上半年,初步制定评估方案,并在3个试点县开展试评估工作;
  
  3、20XX年第四季度,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确定最终评估方案;
  
  4、20XX年~20XX年,用此评估方案引导各地科学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七、措施与要求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重视“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的领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要由协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有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本级协会常设机构之内。要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主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尽其责,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
  
  (三)充分发挥名人宣传效应。启动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时,要邀请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出席捐赠仪式,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品牌效应。
  
  (四)发动大众传媒,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五)搭建群众参与活动的平台。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育关怀行动”,鼓励个人捐赠和参加救助活动,提倡相互帮助,相互关怀,使受助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六)不失时机,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制定紧急突发事件救助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参与紧急救助活动,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时效性。
  
  (七)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政府、财政部门、有关国际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经费,并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
  
  (八)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活动蓬勃开展。
  
  
  篇二: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中宣部等中央10部门《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要求,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实际困难,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和谐幸福,我镇从20XX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为把“生育关怀行动”切实深入开展,特制定20XX年实施方案: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的领导
  
  “生育关怀行动”紧紧聚焦生育行为,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人口计划生育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是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是“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党委、政府要将“生育关怀行动”的开展纳入到协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整体工作计划上,将这项活动贯穿各项工作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 “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页),选派得力人员组成精干的办事机构,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决定了“生育关怀行动”的必要性,长久性。各村要树立长远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形成长效动作机制。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活动方法,将此项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按照项目管理模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有利于增强生育怀行动的组织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村要巩固和提升现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育关怀措施。继续实施和提升 “幸福工程”、“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捐资助学、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婚检生殖健康服务、不孕症治疗等措施;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节育贡献奖、独生子女奖励、农村二女户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制度。在扶贫救助、落实低保、扶残助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业培训、就学安排等,优先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
  
  二、要发挥自身优势,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
  
  加强沟通,主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各尽其责,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确定重点服务内容、项目,力求体现各自特色。一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政府、财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经费,并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邀请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开展捐赠仪式,鼓励个人捐赠和参加救助活动,提倡相互帮助,相互关怀,搭建群众参与活动的平台。二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要善于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总结典型,推广经验,以便以点带面,普遍推开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活动蓬勃开展。三要利用好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做好开展活动的舆论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四要做好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的、具有良好视觉效果的图片、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三、要突出关怀重点,强化关怀举措
  
  首先,要在落实各种普惠政策中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前提下,重点突出五项关怀: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因为父母或子女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后的“空巢”家庭和纯女户家庭以及生活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视情况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结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理事会员积极参与困难家庭和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民主监督等工作。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尤其是自觉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主动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积极、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从经济、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要依托村级计生协会的计生墙报、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媒介,广泛宣传生殖保健知识。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关心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特别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生殖健康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青春期遇到的各种问题,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要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通过与学校等单位的合作,开展与青少年儿童有关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教育和青春期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社会各阶层共同关注、关心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尤其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共同为女孩创造良好的生存和成长环境。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家庭做起,树立“男孩、女孩都一样”、“女孩也是传后人”的思想观念,倡导优生优育,鄙视超生,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切实把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工作落到实处。要动员基层协会组织,共同维护女婴的出生权和生存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是因公受伤、遭受意外、因病造成家庭十分困难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人口计生工作的好与坏离不开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和计生协会会员的辛勤劳动,因此,要针对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等问题上,制定关怀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和计生协会会员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的长效机制,对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基层人口计生和生活实际困难的长效机制,对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从经济、精神、生活上给予多方面的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其次,村级计生协会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强化关怀举措,以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取得良好的实效,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主要活动方式有:
  
  1、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家庭,要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及时给予经济、医疗、生育等方面的紧急援助。
  
  2、经济帮扶。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的救济,优先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3、项目扶贫。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从本地和困难家庭的实际出发,以项目扶贫的方式,发展自主致富能力,改变贫困状况。对生活特别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资金、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从根本上帮助其摆脱贫困。
  
  4、亲情牵手。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挂钩关怀农村二女户、因病因灾等困难计生户,给予亲情慰问和一定的资金帮扶,帮助他解决生产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5、志愿服务。动员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和中小学生,为计划生育“空巢”家庭老人提供生活帮助,送去亲情和温暖,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到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和培训,满足人们的生殖健康需求。对于独生子女夭亡的家庭,开展“生育关怀结亲情”活动。
  
  6、知识普及。在广大育龄群众中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家庭教育基本知识,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独生子女教育网络体系,促进独生子女全面健康成长。
  
  7、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今年考上大学本(二)以上家庭特别困难的计生户学生,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的子女每人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5000元。
  
  8、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和推广有效、简要的避孕节育技术,加强婚育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开展免费孕情、环情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开展青少年青春期教育。
  
  9、关爱女孩。实行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给予奖励,优先资助农村特困计生二女户女儿上大学,在扶贫、救济、就业、培训、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女儿予以倾斜。深入开展“幸福工程”、 “关爱女孩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10、司法援助。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篇三: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等10个部门《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甬计生协[20XX]22号)精神,经研究,制定区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宗旨与意义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群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旨在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和开展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搞好这一行动也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通过亲情牵手、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等活动,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各个方面的来关怀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关怀计划生育工作者,以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进展,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活动的内容与措施
  
  (一)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时,开展积极的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难解忧。重点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意外伤残及病残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经济上扶助与关怀。
  
  1、开展百家计生协会帮扶百户计生困难户的“牵手行动”。落实结对对象,从资金、就业、助学、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等因地制宜实行多方面帮扶。
  
  2、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伤残与病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家庭,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实行定期扶助和一次性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给予经济扶助。
  
  3、对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其他主要成员遭遇意外情况,给予必要的精神与经济的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尤其是对那些在实行节育手术后患有并发症的人员,从生活、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
  
  1、规范优质服务制度,对区域内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婚孕前医学检查、优生四项检测、孕环情检查、四项手术、避孕药具、宣传培训等服务。
  
  2、积极开展育龄群众需求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档案,为辖区内常住育龄妇女普遍搞好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筛选服务。
  
  3、对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制度。
  
  4、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低保家庭及外来已婚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救助。
  
  (三)关怀独生子女。努力打造有利于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培养、早期教育等工作。建立早期教育基地,探讨和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与手段,推进家庭、社会共同做好独生子女的教育工作。
  
  2、大力开展“关怀独生子女”主题宣传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十佳独生子女示范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和组织独生子女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等,从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热情开展困难家庭助学行动,每年帮助10-20名独生子女完成学业。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积极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广泛深入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生男生女一样好、关键靠培养等婚育文明理念,大力倡导和支持女孩都能接受完整、良好的教育。
  
  2、重视女孩的青春健康教育。通过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女孩们掌握一定的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性道德伦理和人生观,通过青少年救助热线等为她们健康地渡过青春期,创造安全美好的生存环境。
  
  3、积极推进“和谐家庭”深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以项目扶贫、志愿者帮扶结对等形式,有计划地帮助女孩户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勤劳致富,倡导“优生优育、婚育新风”的新型婚育观念。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建立健全引导基层计生工作者爱岗敬业、多作奉献的激励机制。
  
  1、在生活上关心关爱。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更多、更全面的人文关怀,建立定期体检、住院探望和离岗慰问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因公受伤及遭遇意外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与协会会员给予政策抚慰。
  
  2、在经济待遇上保障。落实村(社区)计生专职干部待遇,确保月工资收入不低于主要领导的70%,联络员年收入不低于600元。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3、强化激励引导机制。设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荣誉奖,对长期专职从事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完善“育龄群众贴心人”评选奖励制度,不断增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进取心。
  
  三、活动的形式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生育关怀行动”的宗旨、内容和进展成果,倡导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全区上下通过“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的平台,大力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广泛开展解难送温暖活动。在“5.29”全国会员集中活动日期间,动员社会各界、计生工作者、协会会员和志愿者,开展“捐一元钱,解百家难”、“一富帮十富、十富帮百富”的扶贫帮困募捐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难送暖。
  
  (三)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实施“一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尤其是要帮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大力发挥种植、养殖类项目的示范户作用,带领计划生育困难户走同心同德奔小康之路。
  
  (四)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组织相关专业的志愿者(婚育指导师等),定期不定期下基层开展义诊、咨询服务和组织培训活动,不断满足人们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倡导大中专学生与独生子女夭折的家庭开展“生育关怀结亲情”活动,给这些家庭以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
  
  (五)广泛开展随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生育关怀重点对象的定期随访服务的工作制度,在经常的走访中了解对象户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协调解决。
  
  “生育关怀行动”是人口计生事业推进中的一项全新工作,是优质服务的延伸和深化,也是拓展计划生育职能、打造和谐计生的一项有效举措,各镇(街道)、各大工程单位要在“生育关怀行动”中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在探索中创造性地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生育关怀活动,并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要加强指导与交流,通过典型示范及时搞好各个阶段的总结提高工作,积极推进全区“生育关怀行动”的深入开展。
  
  
  篇四: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和谐幸福,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制定榜头镇 “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生育关怀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工作指导,以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为行动理念,聚焦生育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实施一批有影响的生育关怀行动,扶持和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将“生育关怀行动”逐步打造成在我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社会公益活动品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关怀对象
  
  “生育关怀行动”的对象统称为“五关怀”,即: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1、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伤残夭折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对这些家庭的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时,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并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2、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尤其要关怀那些响应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从经济、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
  
  3、关怀独生子女。要关心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特别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4、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尤其要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
  
  5、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帮助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尤其要重点帮助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行动方式
  
  从我镇实际出发,以计生协会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和团员青年生力军的重要作用,在全镇重点实施“五项生育关怀工程”。
  
  (一)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工程
  
  按照全面落实上级的统一总署,创新拓展自已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将上级已出台的农村纯女户补充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中考加分、纯女户医疗保险扶助、绿色养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优先优惠、男到女方落户奖励、主动放弃再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等30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生育关怀亲情牵手工程
  
  1、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在职党员“实施五卡管理发挥二岗作用”中融入“生育关怀.两牵手”(生育关怀.亲情牵手、生育关怀.新榜头人牵手)活动。
  
  2、组建计划生育青年志愿者队伍。以镇教管办为主体,计生办牵头,计生协配合,组建15—20人的计划生育青年志愿者队伍。
  
  3、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计生协会员的作用,通过结对联系户,亲情牵手的方式,更广泛地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活动。
  
  4、开展“生育关怀月”活动。将每年的五月份定为“生育关怀月”,每年确定一个关怀主题,开展集中服务咨询、免费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通过党员联系户、亲情牵手,青年志愿者牵手、“生育关怀月”集中活动等方式,给独生子女夭亡、伤残、参军的家庭老人或空巢家庭,当“党儿女”、“团儿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们精神慰藉、物质援助和生活照料,给予单亲的计划生育家庭亲情援助,使响应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团组织和计生协会组织的温暖关怀。
  
  (三)特殊困难家庭救济救助工程
  
  从本地实际出发,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筹措一定的资金,采取“五个一”的方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济救助。
  
  1、每年确定一个特殊困难救济救助主题,捐助帮扶,救济救助一批特殊困难家庭。
  
  2、每年开展一次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为广大群众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走访慰问一批特殊困难家庭。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计划生育送温暖活动。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春节期间或意外灾难发生时,及时组织上门排忧解难、送温暖。
  
  4、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5、为每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张爱心联系卡。及时了解特殊困难家庭的困难和期盼,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资金扶持、智慧支持与精神支撑。
  
  (四)关爱女孩健康成长工程
  
  1、以榜头镇计生服务所为平台,为在校学生及未满20周岁的社会女青年,提供青春期教育和意外妊娠爱心援助。一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榜头中学等七所中学讲课,开设青春健康讲坛,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自尊、自信、自爱观念。二是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充分尊重受援助对象的隐私权和健康权,按照人性化、个性化、私密化的原则,免费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性知识、性心理、性道德教育和疏导;免费为当事人进行意外妊娠诊断和人工终止妊娠。
  
  2、建立关爱女孩基金,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镇每年捐资助学10个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二女户困难家庭。
  
  3、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实施“春蕾计划”优先帮扶农村纯女户困难家庭。
  
  (五)计划生育基层工作者关怀工程
  
  1、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村专干补充养老保险,解除基层计划生育村专干的后顾之忧。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干部,帮助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2、积极探索建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意外保险和抚慰机制。通过财政拨专款为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购买年度人身保险、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抚慰奖”等方式,为他们排忧解难,撑腰壮胆。
  
  四、行动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陈明洪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协会办,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和信息上报。
  
  2、建立“五关怀”档案信息数据库。对“五关怀”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立 “五关怀”完整的档案信息库,并每年更新一次。
  
  3、加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要及时筹措和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基金来源采取“三个一点”办法解决,即镇财政拨一点、各部门单位捐助一点、向社会各界和个人募集一点,做到年年滚动做大。基金要设立专户管理,严格筹措、审批、使用、监督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创建“一村一品”生育关怀行动品牌。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要积极打造特色鲜明、影响面广、生命力强、满意度高“生育关怀行动”的品牌,形成“一村一品”、百花争艳的生育关怀行动局面。
  
  5、加大宣传力度。要紧扣“生育关怀行动”主题,结合每年“5.29”“7.11”“9.25”等纪念日,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强烈舆论氛围。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活动蓬勃开展。
  
  
  篇五: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计生协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国计生协〔2006〕73号)和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协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计生协[2007]1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式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协等11部门和群众团体在总结我市近年来“生育关怀行动”开展情况基础上,决定在今后时期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生育关怀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生育行为,造福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发挥部门和人民团体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人群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上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生育文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实行计划生育。自1980年以来,全市少生83.8万余人,人口再生产类型已从80年代中期达到更替水平以下,为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实施“生育关怀”,将为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并付出代价的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及人群作为行动和实施救助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
  
  第一,“生育关怀行动”是新时期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那些付出代价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已婚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上遇到种种问题及困难,一定程度地制约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前提。“生育关怀行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实施,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及人群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在生育和生殖健康上实施有效地救助与救治,在情感和精神上给予及时慰藉和鼓励。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在受益“生育关怀”中切实感受到,响应政府的号召,听党的话不吃亏,由此引导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为新时期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二,“生育关怀行动”是弘扬社会公德的有效载体。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弘扬社会公德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解放军战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成立志愿者关怀队伍,使广大志愿者在关爱和帮扶他人的过程中,陶冶道德情操,弘扬社会公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互帮互爱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生育关怀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保证。由于我市城乡二元经济体系差别较大,潜在着引发生育不平等现象的客观因素;加之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选择性别生育的个别现象依然存在;城镇下岗职工和困难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各部门间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优势资源尚有衔接整合不到位之处;新形势下,全社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盘棋大体系以及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正在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之中,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家庭造成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和负担,既影响着身心健康,降低了生活质量,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正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规避类似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强生育计划的依法管理、促进生育平等,尽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要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要尽其所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从经济资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人群给予关怀和扶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重点要关怀独生子女夭折和父母伤残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通过建立“生育关怀项目”、开展“ 生育关怀直通车活动”和实施“幸福工程”等作为实施“生育关怀行动”的有效载体,广泛募集资金和物资,积极创建开发扶贫项目,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关怀。当这些家庭在生产、生活上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的困难时,要积极实施经常性救助和紧急性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除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外,要联合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动员共青团员、学生、解放军战士、优秀青年等志愿者,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结对子,建立长期帮扶计划,为失去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参军的“空巢”老人做“子女”,为他们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组织开展为计划生育家庭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帮扶活动;帮助因独生子女伤残而造成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开发项目,拓宽生产领域,增强生活能力,逐步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失去父母的独生子女和单亲的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活需求和提供亲情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通过实施“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关怀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尤其要关怀那些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救助的长效机制,从医疗、药品和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向育龄人群传授心理、生理知识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免费检测、免费诊治和义务咨询活动。从实际出发,开发“生殖健康援助行动”的市场资源,反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及人群。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与学校和社会联手,共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实施对独生子女的关怀,尤其是关怀独生子女的教育,努力探索适宜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做好独生子女的素质教育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0—6岁独生子女的行为模式引导教育,逐步培养其坚韧不拔的意志、临危不惧的胆略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开展青少年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以及公民的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感、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全面健康发展。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以“关爱女孩行动”为契机,开展对女孩的关怀,尤其是要关怀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着重解决重男轻女、歧视和虐待女孩等社会问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文艺演出、文化大院活动、各类竞赛及才艺展示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女孩”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为女孩创造有利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救助长效机制和保险保障体系,实施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关怀,尤其是关怀那些因工受伤、遭受意外伤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产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和摆脱困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部门分工
  
  (一)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办要把“生育关怀行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此项活动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各种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生育关怀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部门要利用相关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大中学生积极参加“生育关怀行动”, 自愿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亲情服务。
  
  (三)卫生部门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咨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宣传出生缺陷、性病和艾滋病预防等生殖保健知识,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四)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将“生育关怀行动”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评估。指导计生协制定具体帮扶计划、搞好项目运作,协调和沟通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帮扶工作。
  
  (五)计划生育协会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整体素质,科学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人口基线调查工作,掌握目标人群,了解计划生育贫困人群的需求,建立各类困难目标人群档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精心策划各项活动。同时,要做好“生育关怀行动”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搞好活动的总结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活动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六)市扶贫办要把“生育关怀行动”涉及的贫困人群纳入扶贫帮困的总体规划,并在同等条件下为其提供优先、优惠的帮扶。
  
  (七)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推动“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并将其与本部门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工作优势,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活动,为广大志愿者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搭建平台。
  
  五、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协等11个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联合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大意义,根据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加强资金筹集,创新活动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生育关怀行动”涉及各行各业,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都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各展所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沟通情况,相互支持,搞好配合,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育关怀行动”主题,相互配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载体,把握舆论导向,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传播生殖保健知识,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生育关怀行动”的深入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巩固成果,服务群众。各级协会要充分巩固好“生育关怀”、“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的实施成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宣传部和相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在“生育关怀行动”中担负着监督、指导、协调和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促进“生育关怀行动”的全面深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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