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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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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方案一: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和“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出防汛抗旱重点,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总体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汛标准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平原地区排水通畅;全镇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灌区防汛

防汛重点是梅山东干渠、沣西干渠及东干一支渠。全镇境内所有渠系要确保安全度汛,各村要在境内加强管护工作,确定管理人员,按期检查,要严密注视雨情、水情,起闭机要在汛前擦油调试,保证升降自如。定时启闭闸门,提前控制上游来水,及时抢排径流,保证汛时干渠不漫溢、不决口。尤其是对排涝闸站等建筑物要检查养护,同时要组织群众对险工地段进行加固除险,要备齐抢险所必须的木桩、土牛、碎石、塑编袋等,做到有备无患。

(二)水库防汛

我镇四座小型水库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险情,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小水库度汛方案》要求,利民水库存在大坝上游冲刷,输水洞平斜漏水等问题;铁铺水库存在启闭设施锈蚀严重等问题;马岗水库存在主坝砼护坡滑坡,付坝冲刷严重,启闭机老化失灵等问题。要求利民、铁铺、丰收水库按限制水位运行,马岗水库要在汛期内空库度汛。同时要求汛期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注视水情水位变化,及时做好泄洪、调洪工作,所在村要对水库、大塘进行加固除险,做好溢洪道、输水洞的疏浚工作,同时做好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河道防汛

全镇境内河道汛情要清除阻水坝和阻水树木,保证排洪顺畅。汛期各村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密切注视水位变化,大汛前要及时转移低洼处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庄稼损失。

(四)其它防汛

集镇是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直部门要对排水沟进行清淤疏浚,以免阻水成灾;湾畈内涝面积大,危害重,各村要组织群众抢排内涝,力争不积水成灾;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公路上的桥涵、路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交通畅通。另外,根据指挥部安排,做好防汛重点镇镇的对口支援工作,我镇对口支援沙河铺镇。

三、加强领导和主要措施

(一)防汛安危事关大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充实和加强防汛指挥力量,为此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亲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村负责人共同参加,统一指挥全镇防汛工作。要严明纪律,强化防汛责任。防汛分片包干,各驻村镇干部、各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村境内防汛工作逐部位检查,同时要对村内险房、危房逐户排查,特别要对特困户、贫困户、孤寡老人和学校险房、民宅土坯房进行细致排查,汛期转移安置,确保村村不出问题,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排查不细,出现人员伤亡事件,将给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各中小学要加强安全教育,大汛时,做好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工作,防止出现学生安全事故。

(二)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各村要按防汛要求,发动群众筹集防汛物资,每人不得少于1条塑编袋,50%上交镇指挥所,50%留村备用。上交部分各村务必于5月30日前统一交到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各村要成立由精干民兵和青壮年劳力组成的抢险应急分队,每村不得少于50人,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做到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加强培训,确保在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保证夺取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胜利。

附:张广庙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方案二: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

20xx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豫防汛〔20xx〕14号)。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制定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建设和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由水库所在地省辖市防汛部门制定度汛方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要认真排查并逐项消除各类水库存在的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

(二)河道防汛。要在规定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等主要防洪河道,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主要河道20xx年防洪任务》(豫防汛〔20xx〕14号)执行。

要保证平原地区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时及时抢排、提排。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城镇的行政首长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城镇汛前要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要保证设防城镇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

(四)铁路、交通防汛。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汛期要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保证安全通行,遇超标准洪水时有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五)工矿企业防汛。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认真检查防汛安全设施,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省及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山洪灾害防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制定预警、防御预案,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七)抗旱工作。抗旱工作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需求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国汛〔20xx〕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大中小型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责任制。各地要加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设,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正常。各级防汛抗旱的指挥人员要思想到位、角色到位,了解情况、摸准实情,正确进行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切实担当防汛抗旱工作的重任。20xx年要继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项责任制和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发生旱情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适时抗旱。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豫防汛〔20xx〕7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职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三、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确保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工程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资金。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正在施工的沙涡河、燕山水库及正在除险加固的石山口、鲇鱼山、南湾、宋家场、薄山、窄口等各类水利工程,要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确保行洪安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砂、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等行为和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严格禁止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政〔1992〕7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号)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汛前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情况和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方案的施工情况。对未经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在淮河干流、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唐白河、伊洛河、涡河及惠济河,遇超标准洪水时,要严格落实防洪预案中关于处理超标准洪水的措施。

认真做好蓄滞洪区的管理、运用与补偿工作。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要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令第3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的通知》(水汛〔20xx〕72号)规定,认真做好20xx年蓄滞洪区居民财产变更登记工作,按时上报,为蓄滞洪区运用和补偿打好基础。

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河南省蓄滞洪区运用预案〉(试行)的通知》(豫防办〔20xx〕2号)要求,抓紧制定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对蓄滞洪区现有的预警、反馈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强对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要养护蓄滞洪区群众的撤退道路,制定详细撤退路线,做到家喻户晓。建立健全蓄滞洪区群众转移和安置的组织机构、组织方式和责任制,对蓄滞洪区内的每户、组、村、乡镇,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原则上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包乡镇,省辖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包村、组,县(市、区)、乡镇、村干部具体包户。

需要启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妥善安排群众的生活和防疫问题。蓄滞洪区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运用后,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核查蓄滞洪区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经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出现重大险情,确需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请示,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黄河防汛中主要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在淮河防汛中主要担负坚守重点圩区围堤和部分河道险工、分洪爆破、机动抢险、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在其他内河、水库防汛中主要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防汛布防由省军区统筹安排部署。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各级政府要研究建立有效的机制,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要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把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成为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和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的队伍。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省和各省辖市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完善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行滞洪区的通信畅通。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检查、检修自建的防汛通信网,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部门要与通信管理、电力、公安、广电等部门加强衔接,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

(十)抓好抗旱工作。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要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要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十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办减〔2009〕9号)要求,明确灾情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对统计报表实行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并进行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

四、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督查监督机制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依法防汛抗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和水量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救灾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督查组织。要加大防汛抗旱工作督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督查监督机制。省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对有关省辖市的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对有关省辖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二)督查内容。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订等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抗旱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抗旱措施落实情况。

(三)督查职责。防汛抗旱督查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查处和纠正违犯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方案三: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势

滑县地跨黄河、海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太行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瓦岗河、柳青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20xx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瓦岗河尚三桥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瓦岗河小果园桥南段,柳青河孙白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白社闸、小果园闸、高平沟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如大寨沟、西堽沟、尚寨沟、张三寨沟、慈周寨沟,尤其是慈周寨沟担负着慈周寨西地及村内排水重担,因建房、耕种等原因已被平掉。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坑塘、沟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瓦岗河、柳青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柳青河、瓦岗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五、具体要求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方案四: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止洪涝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根据《新乡市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新乡市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势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我市坚持不懈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为历年来的防汛抗旱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防洪抗旱工程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且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和多处煤田的规模化开采,新的防洪隐患不断产生,水旱灾害仍然是制约我市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首要因素,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首先,受地理位置及季风影响,我市年降水量的70%集中于6~9月份,且又多集中在“七下八上”的几场降雨,暴雨、洪水的突发性极强,尤其是近年来气候不确定性因素加大,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进一步增加了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其次,我市山丘区面积占市域面积的近71%,遇强降雨天气,洪水形成快、来势猛、破坏力强,且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质灾害,而市域西南吴村、峪河、占城一带,地势低洼,峪河、石门河、黄水河等主要洪水河道在该处汇入卫河,受卫河洪水顶托,经常发生涝灾;第三,我市防洪工程体系仍比较薄弱,主要河道防洪标准不足五年一遇,堤防建筑标准低、桥涵建筑物不配套;第四,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突出,交通、通讯条件差,报汛设施不完善,缺乏观测管理设施;第五,部分干部群众防洪意识淡漠,人为设置行洪障碍、毁坏河道堤防及非法侵占河床等现象时有发生,河道内违法植树现象十分突出;第六,城市防洪标准低,基础设施不完善,遇暴雨天气,城区道路变成了洪水通道,给城市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第七,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全面开工建设,原有地面排水系统被截断,而岸上排水工程及多数穿河工程今年汛前无法完工,临时度汛工程建设滞后,影响度汛安全;第八,多处煤田地下煤层采掘后,造成地面严重沉陷,房屋裂缝、河堤塌陷等,都是造成防汛工作的严重隐患。

20xx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以临战姿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把防汛抗旱的各项措施逐一落到实处,努力夺取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要求

20xx年我市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应对安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三、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河道防汛

我市境内共有七条主要洪水河道,分别为纸坊沟河、峪河、石门河、黄水河、刘店干河、百泉河及北部山区的淇河,各河道防洪任务如下:

1、纸坊沟河:流域面积240平方公里,境内河道全长17公里,堤防长15公里,保证流量100秒立方米。右堤及左堤小杨启营以上由吴村镇负责防守,左堤小杨启营以下由峪河镇负责防守。

土高、邓城、吴村三街、峪河孔庄洗砂场泥水未经处理直接通排入纸坊沟河中,河床淤积严重,影响行洪。

2、峪河: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由薄壁镇平甸村入境,在红石堰分成南、北两支,流域面积672平方公里,境内河道全长39公里。南支保证流量500秒立方米,堤防长度18公里;北支保证流量300秒立方米,堤防长度20公里。峪河南支:铁路桥以上由吴村镇负责防守,铁路桥以下由峪河镇负责防守。峪河北支:左堤包公庙至前桥位段由冀屯镇负责防守;右堤毛庄至北靳村段由峪河镇负责防守;北靳村以下左右两堤均由占城镇负责防守。峪河镇要做好沿河村庄群众工作,全力支持冀屯镇应急抢险。吴村镇要管护好红石堰,严禁在红石堰附近挖沙、取土。

北支红石堰段,河道采砂砂坑逼近红石堰,造成红石堰部分段严重沉陷,威胁红石堰安全;红石堰上游非法采砂遗留的弃料堆影响河道行洪;峪河北支滚水坝根基被冲空,需加固。黄马路占城镇师庄大桥因故停工,成为半拉子工程,桥梁两侧堤防在修桥时被拆除,至今未恢复;辉吴路峪河桥上游洗砂场、薄亢路包公庙大桥上下游的水洗砂场,洗砂泥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北支,造成包公庙至峪河粮所、小段庄段之间河槽严重淤积,加之河道内种植的树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

南水北调总干渠在薄吴路北支大桥上游约400米处穿越峪河南北支,目前,北支暗渠正在扫尾,希在汛前完成河道疏浚工程。

3、石门河:流域面积385平方公里,境内河道全长40公里,堤防长度21公里,保证流量400秒立方米。左堤大沙窝至韩营段、右堤大富庄至毛屯段由赵固乡负责防守;右堤胡村店至东北流段(包括王村河右堤白草岗至胡村店段),由冀屯镇负责防守;左堤冯观营以下、右堤东北流以下由占城镇负责防守。

辉上路上八里桥上下游河道内存放的风景石,洪洲乡西土楼村南河道内修筑的卵石堤,西土楼至赵固乡大沙窝段河道内违章建筑及机制砂厂,赵固乡后田庄段、毛屯段,辉薄路胜利桥上下游在河道内栽种的树木等,均影响河道行洪。受赵固煤田采煤影响,石门河北流桥上下游河床及堤防同时严重沉陷,交通受阻。去年,辉县市压煤村镇迁建办公室虽然对沉陷的堤防进行了修复,但未全部修复。

另外,茅草庄河辉上路北侧的机制砂场和黄水乡龙门村村东的机制砖厂,侵占行洪河道。上八里镇杨树庄村南的砖厂、洗砂厂,侵占鸭口河行洪河床,向河道内排淤,直接威胁下游村庄安全。石门河支流王村河、吾玉河河道淤积达1米左右,严重影响行洪。

4、黄水河:流域面积258平方公里,河道全长45公里,堤防长度15公里,保证流量150秒立方米。左堤沙屯至宋坦段由北云门镇负责防守;右堤卢庄至大梁冢由赵固乡负责防守。

黄水乡黄水村护岸、西坪村护岸、洪洲工业园区河堤出现不同程度损坏,高庄乡史村左堤内堤脚破损严重;洪洲工业园区新桥孔径低阻水,北云门镇沙屯段由于取土造田,左堤被严重毁坏;赵固乡小罗召、大沙窝,北云门镇西丁庄、宋坦等村,在河道内大范围植树造林,影响河道行洪;占城镇境内主河槽被两侧种地挤占缩窄,且淤积严重。

南水北调总干渠黄水河倒虹正在施工,需导流明渠排泄黄水河洪水或抓紧完善原河道输水工程。

5、刘店干河:流域面积330平方公里,河道全长30公里,堤防长度3公里,保证流量200秒立方米。右堤由北云门镇负责防守;左堤由百泉镇负责防守。

辉上路金河小屯桥上游,河道内填堵了大量建筑废渣、生活垃圾,河道堵塞严重;原电厂煤灰池处河道右堤低矮单薄;卓水苗圃占用行洪河床,影响洪水下泄。

6、百泉河:该河是我市城区骨干行洪河道,现有行洪能力46秒立方米,沿河百泉、城关、胡桥办事处等要加强管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渣,确保河道畅通。

五里沟河东石河段新新汽贸公司砌筑在河道内的砖墙,严重妨碍河道行洪。

7、淇河: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流域面积450平方公里,为盘上4乡镇骨干行洪河道。

南寨镇东关至孙石窑一带的煤场,大量侵占行洪河床,阻碍河道行洪;南寨镇八亩地村附近河道内堆弃的砂石,已对该村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西平罗乡东沙岗段,河道内堆置的砂石料,已对河道行洪形成严重影响。岭西河太头桥上游堆弃的料石和太头桥下游的水洗砂场,影响河道行洪,对太头村造成危胁。愚公桥新桥工程要抓紧施工,汛期要清除河床内的建筑用料和施工工具。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有关乡镇要抓紧组织力量,汛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河道险工险段加固,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并在各路口、堤口及险工险段备足土牛。二是各洪水河道的路口、堤口、险工段以及河道内的桥涵建筑物,要明确管护责任人,并在河道漫水桥两侧设立警示牌,行洪期间禁止人员车辆通行。三是做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农作物秸杆,向河

道内倾倒垃圾、废渣。四是制定并落实河道巡视制度,当河道发生洪水时,沿河各乡镇要组织巡视人员,密切监视汛情变化。一有险情,马上汇报,以便及时开展抢险工作。并适时组织好沿河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五是教育引导群众保护好布置在各村、河道、公路两侧的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宣传标识、警示牌、宣传牌和水位观测站等。

按照“谁设障谁清理”“谁毁坏谁修复”的原则,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汛前要完成跨河公路桥堤防恢复和疏浚工作;市南水北调办要负责、督促境内南水北调各标段抓紧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辉县市压煤村镇迁建办公室负责督促采煤区汛前完成受采煤影响河道塌陷堤防的加高加固工作。

8、小型河道:除上述7条主要洪水河道外,其他河道防汛工作均由所在乡镇负责。

孟庄、胡桥、北云门、占城等乡镇近年来连续发生涝灾,要继续抓紧排涝工程建设,配套桥涵建筑物,彻底解决排涝问题。

(二)水库防汛

我市共有五座中型水库、三十座小型水库,水库防汛要严格按照《新乡市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执行。在规定的度汛标准内,水库防汛要确保工程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力保大坝安全,并及时通知下游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做好淹没区乡村群众的安全转移。

1、陈家院水库:水库度汛标准1000年一遇,汛限水位778.4米,保证水位785.45米。库水位超778.4米时,由溢洪道迷宫堰自由泄流,并上基干民兵50人防守,到保证水位785.45米时,上基干民兵150人防守,固守防浪墙,严禁漫坝行洪。汛期加强对大坝、迷宫堰观察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2、三郊口水库:度汛标准为500年一遇,汛限水位640米,保证水位649.45米。库水位到640米时,由溢洪道自由泄流,并上基干民兵50人防守,到保证水位649.45米时,上基干民兵100人加强防守。汛期要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备足防汛料物,注意雨情、水情观察,全力防守,确保大坝安全。

3、石门水库:度汛标准为500年一遇,汛限水位303.2米,保证水位308米。汛前要完成泄洪闸试车保养工作,保证汛期启闭灵活。泄洪闸工作桥及坝顶严禁载重汽车通行。

石门水库20xx年列入国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水库建管处必须制定严格的度汛方案和施工方案,确保汛期度汛安全。汛期要加强对大坝扬压力、位移、深孔闸底板裂缝及渗漏量观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4、宝泉水库:度汛标准1000年一遇,汛限水位257.5米,保证水位268.16米。库水位到257.5米时,由溢流坝自由泄流,

上基干民兵50人防守;库水位到268.16米时,上基干民兵200人加强防守。橡胶坝汛期必须平卧,严禁蓄水。汛期要加强大坝位移、扬压力、渗漏等项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河南国网宝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要做好水库度汛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按定额规定备足抢险料物,按有关报汛规定,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水情、汛情信息,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峪河流域防汛工作。

三郊口水库和陈家院水库的民兵抢险队由南寨镇政府负责组织,石门水库的民兵抢险队由上八里镇政府负责组织,宝泉水库的民兵抢险队由薄壁镇政府负责组织,三乡镇政府要将各抢险队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防汛抢险料物储备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市防汛指挥部和三郊口、石门、宝泉三座水库防汛指挥机构。

5、要街水库:汛期水库空库运行。水库上游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严禁在河道及库区内存放农作物秸杆,防止水库输水洞堵塞。水库管理人员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库区雨情、水情的测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大坝安全。

6、小型水库防汛:小型水库由于防洪标准低、隐患多、防守难度大,防汛任务极为艰巨。

6月1日起,各水库防汛人员要全部上岗,24小时值班,及时测报雨情、水情。

(三)山洪灾害防御

受特殊地理位置等影响,山洪灾害历来都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山丘区各乡镇要大力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主动防范能力;汛期,要在沟河与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立防汛警示牌,明确专人管护,当沟河发生洪水时,严禁车辆、行人通过漫水桥或漫水路面。对位于洪水河道两侧滩地的村庄及分散住户,各乡镇要制定抢险转移预案,随时做好群众的迁安转移工作。

市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境内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要明确灾害监测、预警、迁安转移责任人,加强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灌区防汛

汛前,群库灌区要组织管理人员对渠道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抢修,汛期泄洪闸全部开启,并落实责任人。对干渠上的土木岸泄洪闸、关王郊泄洪闸、张飞城泄洪闸、桥北坡泄洪闸、寨洼泄洪闸、井沟泄洪闸、庙岭泄洪闸、斗占泄洪闸、和漫泄洪闸、东洼泄洪闸和里沟泄洪闸,汛期任何村庄和个人不得阻碍泄洪;南村镇北贾庄泄洪闸、高庄乡贾沟泄洪闸、拍石头乡圪道泄洪闸,因距村庄较近,各乡镇要安排专人会同泄洪闸管理人员联合值班,控量泄洪。干渠泄洪期间冲毁的耕地和道路,管理单位不予赔偿。灌区管理单位要积极与有关乡镇结合,加强联合防守。

(五)城市防汛

城市防汛由市建设局负责。汛前,要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市直各机关、各单位及城市居民要有防大

洪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一旦发生洪水,要顾全大局,互相协作,团结防洪。

五里沟河、玉带河、城东河、东一支等是我市城区的重要泄洪河道,百泉、城关、孟庄、胡桥等乡镇(办事处)要加强管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等,保证河道畅通。

(六)学校、交通、公路、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及其它防汛

学校防汛工作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校都必须落实防汛责任制,汛前对教室、宿舍、食堂以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统一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危房,要落实修缮加固措施,汛前无法修复的,汛期禁止使用;汛期,当出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并可能诱发山洪时,山丘区学校应对师生采取临时留驻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当学校受到洪水危胁时,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正确引导学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认识防汛意识和水患意识。

交通、公路等部门汛前要组织力量对公路桥涵、路基及在建的路桥(涵)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影响度汛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对公路上的漫水桥要采取临时度汛措施,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交通线路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同时,交通、公路部门还要按照防汛要求,为大汛时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提供所需的运输工具。对正在施工的路桥项目,市交通局、公路局要加强管理,汛期撤出布置在河道内的施工设备、料物,施工人员临时住所一律搬上堤岸,并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度汛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汛前对安全度汛设施抓紧完善和整修,确保安全生产。

境内各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由市风景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实行景区总经理(董事长)责任制。各景区要制定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出现强降雨天气时,禁止游客进入景区;当突遭强降雨袭击时,要迅速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做好游客的疏导转移工作,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占城、吴村等有关平原乡镇要对围村堤进行统一排查,汛前完成薄弱堤段培土加固工作。

各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粮食仓库、物资仓库以及军烈属、鳏寡孤独、特困户住房进行检查,并落实专人负责,汛前做好危旧房的修缮和加固工作,对完成修缮加固工作却有困难的危房,汛期应将房主另行安置,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要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率。

四、工作措施

(一)抓紧组建各级防汛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各乡镇要迅速组建乡级防汛抗旱机构,并组织成立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防汛机构,并配备专职防汛人员,负责辖区内、系统内的防汛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防汛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公外出前必须对防汛工作做好安排。各级防汛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当日气象状况和汛情动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标准内洪水时,按照上级下达的调度方案,实施正确的指挥调度;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为本乡(镇、办事处)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乡镇防汛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成员要明确分工,对境内的每条主要洪水河道、每座小型水库等重要防洪工程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责;各防汛责任人要对自己分管的防汛任务、防御措施、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出现汛情时,各级领导要按责任分工上岗到位,现场指挥。各级防汛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为领导正确指挥当好参谋。

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防汛指挥部明确的防汛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患意识

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工具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避灾自救常识,通过宣传教育,在全体市民中牢固树立防洪意识和爱护防汛工程设施意识,提高广大群众避灾自救的能力和防汛抢险的技术水平,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一切准备工作,为减轻洪涝灾害损失提供有力保障。

(四)做好汛前检查和工程设施维修,抓紧完成险工段工程加固和河道清障工作

各乡镇要在汛前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境内影响度汛安全的重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城建部门,汛前要完成城区排水沟管的淤积清理和排水设施的维修工作。各水库、灌区,要抓紧对泄洪闸、节制闸进行整修维护、全程试车,保证启闭灵活;水库的观测、通信、电力及抢险道路都要在汛前完成检修。河道管理处要抓紧对全市各级河道进行排查疏浚,对河道内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清除。

各乡镇要组织人力、财力,继续抓好河道清障工作,对本辖区内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一一登记造册,明确清障责任人,全面完成辖区内洪水河道、各级排涝沟河清障疏浚任务,保证河道畅通。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要认真落实市防汛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乡镇的防汛工作方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落实预警手段和车辆,以村为单位逐户落实群众迁安转移的方法、路线、位置及迁安转移后生活品供应等,明确预警及迁安转移工作责任人。

(六)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山丘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的调度运用计划,落实各级责任人。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避灾意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七)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除南寨、上八里、薄壁三乡镇负责组织好中型水库抢险队外,凡有小型水库和重要河道的乡镇都要根据抢险任务大小,组织好抢险队伍,落实专人负责,抢险人员要登记造册。同时要搞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和技术训练,做到定堤段(路口)、定人员、定任务,确保有险情时能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防汛抢险物资是抗洪抢险的物质保证。防汛工作是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发动群众,组织社会储备,物资、供销、商业、石油、粮食、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中型水库的防汛料物由市防汛指挥部指定存放,小型水库、洪水河道的防汛料物由所在乡村负责储备。有关单位的防汛料物储备,要按照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足额储备并做好抢险料物的调运工作。

(八)加强防汛通讯及气象水情测报

通信部门要在汛前对全市防汛通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证汛期畅通。电力部门要全力保证抗洪抢险用电。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努力提高大范围暴雨预报精度,当好防汛工作的耳目。遇到暴雨洪水有线通讯不能保障时,要利用全市范围内的无线通讯网络,及时传递汛情和调度指令,必要时可利用广播、电视发布汛情、雨情,下达防汛调度指令。

(九)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各级水库、塘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防抗并重。

(十)做好灾害统计上报工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水旱灾害情况,特别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将死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居住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防汛抗旱部门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防洪工程的减灾效益分析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进行,对每座工程作客观实际的减灾效益分析。

(十一)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防汛工作涉及到上下游、左右岸,因此必须统筹兼顾,团结治水,严明纪律,依法防汛。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对擅自设置行洪障碍、毁坏河道堤防、破坏防汛抗旱工程设施、破坏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设施、盗窃防汛抗旱料物和通讯电力线路或借故聚众闹事、干扰防汛抗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因玩忽职守或违章操作给防汛抗旱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国家公职人员,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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