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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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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60号)、《湖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发[20XX]13号)、《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珠政发[20XX]5号)的文件精神,东阳渡镇将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此次普查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搞好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本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取得的实效,按照市经普办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1、贯穿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
  
  2、立体宣传。坚持政府宣传为主,其他媒介宣传为辅,多种形式共同造势,相互补充。
  
  3、搞好结合。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XX周年为契机,举办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将宣传经济普查与普及统计知识与举行经济普查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将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与推介统计工作先进典型相结合,营造宣传氛围,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相关要求,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清楚在经济普查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宣传内容
  
  1、统计法规;
  
  2、经济普查的基本知识;
  
  3、国家、省、市、区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安排;
  
  4、被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
  
  5、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四、宣传工作安排
  
  根据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
  
  第一阶段:普查宣传的准备阶段(20XX年4月—9月底)
  
  1.成立普查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全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方案。
  
  2.成立各级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
  
  3.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4.确定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广告词。
  
  第二阶段:普查清查阶段的宣传(20XX年10月-11月)
  
  5.在全镇各主要路口、人口流动量大的地段悬挂、张贴普查宣传横幅、标语。
  
  6.向普查对象分发《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7.悬挂横幅。
  
  8.报道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济普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20XX年12月—20XX年1月)
  
  9.20XX年12月28日,安排宣传日,介绍经济普查的准备情况。
  
  10.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通过入户登记、统计登记、借助工商年检、税务申报、楼宇物业等手段,张贴宣传画,面对面地宣传告知普查对象。
  
  第四阶段: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
  
  11.报道进展情况。
  
  第五阶段:数据发布及开发阶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2.20XX年下半年,区党政门户网全文刊登经济普查公报。
  
  13.20XX年11月,出版经济普查资料汇编。
  
  
  篇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及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头抓经普”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三经普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基本思路
  
  按照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在普查宣传上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把宣传动员贯穿普查全过程,紧贴各个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二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影像资料的拍摄与制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宣传资源与各种媒体宣传造势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三要把握宣传重点,注重区分宣传群体,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辖市(区)、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和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作为宣传的重点和难点,多层次、分重点、有节奏地加强宣传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牵头,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落实全市普查宣传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各辖市(区)的经普宣传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直接领导当地经普宣传工作,市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普查的宣传工作,开设普查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
  
  四、工作原则
  
  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及普查对象的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资源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普查宣传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普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形式
  
  按照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一是建立局内网宣传平台,开通普查专网,在网页上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二是开通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制订《常州市三经普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明确信息采编的途径、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及激励措施,要求各辖市区配有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四是建立新闻媒体报道平台,由市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宣传和报道全市经普工作、重要会议。
  
  2.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地区宣传特点,重点安排8项宣传活动。一是拍摄微电影等宣传短片,印制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二是在常州电视台《政风热线》、常州电台经济频道等栏目开展经普宣传活动;三是在全市(126)个高档宾馆、高级办公楼的楼宇电视,市区9个大型LED屏上12小时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拍摄的宣传短片;四是在市中心广场举办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市经普宣传高潮。五是结合12.4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连续宣传。六是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开设电话彩铃。七是在《常州晚报》等报刊开设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或专题。八是采用印发《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3.创新模式,把握宣传节奏。要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宣传节奏,明确宣传对象的特殊性,本着“先面上展开,后点上宣传;先政府领导,后普查对象;先面上普开,后深化细化”的原则,有步骤、有节奏、有深度、有影响地把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成效。要注重创新宣传模式,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聘请专业策划公司协助开展宣传活动。
  
  六、阶段安排
  
  根据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普查宣传工作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一是在前期准备的试点阶段;二是在普查实施的单位清查阶段;三是在普查登记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市委宣传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常州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3.召开市经济普查宣传新闻媒体座谈会;
  
  4.召开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5.确定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广告词;
  
  6.组织普查试点的宣传工作;
  
  7.设计与印制各种宣传品、宣传手册等。
  
  (二)普查实施阶段(分为三个节点)
  
  第一节点 全社会发动
  
  重点宣传内容: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1.向各辖市区党政领导致函,介绍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
  
  2.召开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3.征集、筹划拍摄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片和宣传专题片,在常州电视台播出;
  
  4.筹划录制经济普查电台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在常州广播电台播出;
  
  5.常州晚报等开设经济普查专题栏目;
  
  6.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普查系列采访;
  
  7.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普查单位网站进行经济普查宣传;
  
  8.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9.选择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第二节点 单位清查
  
  重点宣传内容:普查对象的义务。
  
  1.向统计调查单位印发《致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的一封信》;
  
  2.在常州电视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3.在常州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
  
  4.利用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车身做公益广告;户外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播发经普宣传口号;
  
  5.在各主要公园和广场举办经济普查展览和赠送宣传品;
  
  6.利用移动或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
  
  7.继续利用户外广告媒体,宣传依法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8.召开宣传工作阶段性工作会议。
  
  第三节点 普查登记
  
  把20XX年12月确定为普查宣传月。其中,20XX年12 月4 日定为普查宣传月起动日。
  
  1.市主要新闻媒体采写、制作、刊播市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
  
  2.市主要新闻媒体采访部分普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各区领导从不同角度宣讲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3.市主要新闻媒体连续刊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4.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普查公告;
  
  5.市主要新闻媒体全面报道经济普查登记日各级领导到登记现场的活动和采访;
  
  6.清查或入户时向调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材料或单页年历;
  
  7.宣传日各地区在主要街道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8.利用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车身做公益广告;户外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播发经普宣传口号;
  
  9.利用移动和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
  
  10.利用前两个阶段的各种广告宣传形式和各种新闻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连续性的宣传,将普查宣传推向高潮。
  
  (三)总结表彰阶段
  
  市委宣传部与经济普查办公室总结表彰在经济普查及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在媒体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及系列分析文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1.评选、表彰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国家、省、市先进单位和个人;
  
  2.评选、表彰经济普查好新闻;
  
  3.征集经济普查摄影作品,开展经济普查摄影比赛;
  
  4.制作经济普查主要活动光盘,制作《普查风采录》。
  
  
  篇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6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的文件精神,果园镇将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此次普查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搞好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本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取得的实效,按照省经普办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1、贯穿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
  
  2、立体宣传。坚持政府宣传为主,其他媒介宣传为辅,多种形式共同造势,相互补充。
  
  3、搞好结合。将宣传经济普查与普及统计知识与举行经济普查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将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与推介统计工作先进典型相结合,营造宣传氛围。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相关要求,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清楚在经济普查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宣传内容
  
  1、统计法规和经济普查的基本知识;
  
  2、国家、省、市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安排;
  
  3、被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
  
  4、普查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四、工作安排
  
  根据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我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
  
  1、普查宣传的准备阶段(20XX年9月)
  
  (1)成立普查宣传工作机构。
  
  (2)制定《果园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
  
  (3)确定经济普查宣传标准标语。
  
  2、普查核查阶段的宣传(20XX年9月-20XX年11月)
  
  (1)张贴《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公告》。
  
  (2)张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画》。
  
  (3)在各村(社区)悬挂标语横幅。
  
  (4)分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作手册》。
  
  3、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20XX年12月—20XX年3月)
  
  (1)通过入户登记,送达《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2)由调查对象填写《单位普查表》或《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并在《关于如实提供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告知书》上签章,并由普查员收回。
  
  (3)20XX年12月26日,安排宣传日,介绍经济普查的准备情况。
  
  (4)报道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济普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五、组织领导
  
  1、牵头单位:经贸办、统计站、镇经普办
  
  2、主要参与单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六、宣传工作的总结与表彰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通报宣传情况,对贡献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篇四: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是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涉及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数千万普查对象,需要动员数百万普查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宣传动员工作的目的
  
  宣传动员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经济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一起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及时准确;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
  
  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历次经济普查,对于掌握经济发展状况,摸清经济发展底数,夯实宏观调控和决策基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我国经济规模大幅提升,经济主体数量大幅增加,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和主要生产要素及布局的构成,全面掌握经济发展新变化,对于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局,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方式。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区绘图、单位核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除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对象以及保密单位以外,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由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定位、核查和拍照,并通过联网直报和PDA直接传输的方式报送普查数据。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依法普查的水平和数据质量,是这次普查的主要特点与亮点。要通过对普查内容与组织方式新特点的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减轻普查对象负担上的重要作用。
  
  大力宣传依法普查的要求。数据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灵魂,也是这次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要通过宣传,使所有普查对象都严格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普查对象都清楚地认识到,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通过宣传,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大力宣传各地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这次经济普查采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新的工作流程,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总结宣传各地工作的先进经验,指导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是宣传动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深入普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力量予以总结、提炼,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积极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督促各类新闻单位进行宣传,确保各阶段宣传动员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
  
  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列出专题、开辟专栏,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组织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经济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四、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也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底前)。
  
  要集中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追踪报道普查的重大活动和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20XX年上半年已开始启动普查的宣传准备工作。设计推出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网,督促各地建立开通普查专网,做到全国专网联通;发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志、标语口号和广告词;设计制作印发《中国经济普查—20XX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
  
  20XX年下半年,中国信息报等报刊杂志开辟经济普查专栏,解读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方式、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等,对普查各项重大活动和全国性工作进展进行追踪报道和宣传;利用国家统计局政务微信“统计微讯”、中国统计移动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平台,发布普查信息,解答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具体工作安排:
  
  7-8月,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围绕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通过主流媒体适度开展宣传。包括发布电视电话会议新闻通稿,请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专访等;编辑印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宣传工作。
  
  8-11月,设计制作下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告片、纪念邮品和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品。
  
  9-11月,结合《统计法》颁布XX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与国家统计局共同举办《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登载统计法及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试题,面向全社会、全系统开展知识竞赛。由各省(区、市)统计局和国家各调查总队负责将本地区、本系统的答题卡汇总后,统一寄送至中国统计杂志社。社会公众参与的答题卡直接寄送至中国统计杂志社。国家统计局将于11月底抽取获奖者若干名,进行奖励并发放证书。
  
  9月12日,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经济普查、普及经济普查知识,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品、张贴海报、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片和广告片等。
  
  10月或11月,召开在京主流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研究经济普查媒体宣传口径。
  
  12月,全国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活动主要包括:
  
  印发《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的一封信》和《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拟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等媒体刊发。
  
  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安排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中央电视台有关经济访谈栏目(如:《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东方时空》和《中国财经报道》等)专访,解读经济普查,宣传依法普查的重要意义;安排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人做客官方门户网站(如:中国政府网、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等),与网友在线交流经济普查有关话题,现场回答网友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经济普查有关问题。
  
  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整点新闻、天气预报等节目中插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倒计时提示等字幕;利用其他主要媒体、公共场所、办公楼宇、交通工具等播出经济普查宣传广告片或张贴宣传海报。
  
  拟请新华社或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1月至5月)。
  
  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曝光。
  
  20XX年初,普查登记初期,请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请各大媒体追踪报导,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拟由新华社编发新闻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做新闻报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进行文字报道。
  
  20XX年1-5月,及时对普查登记阶段各级政府的支持、部门间的协作、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以及普查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追踪报道填报登记阶段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案件及其查处情况;对普查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XX年6月至2014年底)。
  
  抓住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成果,特别是各行各业和各地区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经济发展成果给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
  
  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的各项准备;与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结果;配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发布,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发布消息和评论,组织经济界专家学者,通过主流媒体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通过主流媒体宣传通过普查数据看我国各行各业、各地区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组织媒体分层次、分主题对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五、宣传品制作发放安排
  
  (一)设计印发《中国经济普查——20XX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20XX年8月)。
  
  (二)编辑、印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20XX年9月)。
  
  (三)设计、制作、下发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告片和其他宣传品(20XX年10月)。
  
  (四)配合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印发经济普查宣传海报(20XX年6月);配合普查登记工作,印发经济普查宣传海报(20XX年11月)。
  
  (五)印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以社区、村镇为单位广泛张贴(20XX年11月)。
  
  (六)配合普查宣传和登记工作,设计制作下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纪念邮品等(201XX年7-11月)。
  
  (七)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制作经济普查其它宣传品和纪念品。
  
  
  篇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于20XX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和平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为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经济普查的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宣传媒介,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的,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经济普查,各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认真填报、主动配合经济普查。
  
  二、宣传内容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工作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安排、工作进度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宣传全县经济普查的重大活动等。
  
  三、时间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12月31日之前)。
  
  本阶段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要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
  
  9月底前,重点宣传普查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普查对象资料内容、PDA普查要求等。9至11月,重点宣传单位登记准备、普查内容资料、普查对象义务等。
  
  20XX年12月,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为掀起经济普查宣传高潮,全县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都要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要制订严密的“宣传月”活动计划。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主渠道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活动,造就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如群发手机短信、悬挂横幅、粘贴宣传画、制作板报墙报、发放宣传卡片、电子屏宣传、组织宣传车等形式,对经济普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要精心准备好《致全县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并确保及时送到每一户被调查对象手中,为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创造有利的“敲门”条件。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多领域的宣传,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依法支持经济普查,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广大普查人员自觉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普查登记复查阶段(20XX年1月至4月)。
  
  本阶段以宣传,以及普查机构实施普查、普查人员认真普查、普查对象配合普查、普查数据顺利填报等为主线。重点宣传乡镇人民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尤其是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同时,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普查。
  
  (三)数据处理发布、资料应用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5月至2015年12月)。
  
  本阶段主要跟踪报道普查数据审核、处理、验收、报送以及经济普查结果情况。宣传经济普查成果、经济建设成就、普查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发表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专题分析文章,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经济普查资料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四、宣传形式
  
  (一)电视宣传。
  
  1.对全县经济普查会议、重要阶段工作随时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2.对县、乡镇领导深入普查现场指导、调研等工作和普查工作人员入户登记情况由媒体进行报道。
  
  3.播放经济普查口号。
  
  (二)网络宣传。
  
  1.在马边新闻网开设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及时公开、更新经济普查相关文件、信息和动态。
  
  2.在普查登记期间群发手机短信。
  
  (三)社会宣传。
  
  2XX年12月为经济普查宣传月,由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统一,开展声势浩大的经济普查宣传。一是通过县、乡集中悬挂经济普查宣传横幅、标语、粘贴经济普查公告与经济普查宣传画;二是利用村广播、宣传车、宣传栏、老年腰鼓队上街等形式开展宣传;三是在场镇集中区发放经济普查宣传卡片和宣传物品;四是电子显示屏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片;五是县经普办电话开通经济普查宣传彩钤;六是设立经济普查宣传台,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经普气氛,以此掀起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高潮。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我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在县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县政府经济普查宣传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宣传机构,制定好经济普查宣传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定位,理清宣传工作思路,明确宣传内容,按照普查工作时点的需要及时启动宣传项目。每个乡镇办宣传橱窗不得少于4期;召开村级以下干部普查宣传会议不得少于2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不得少于5幅、发放宣传卡和粘贴宣传画不得少于200份;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经济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不得少于5篇。要做好宣传保障,建立起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使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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