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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村居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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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村居创建方案

平安村居创建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四会”的意见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石狗”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创“平安示范村”的实际情况。平安村居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协力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平安村居”建设,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为了更好的完成创建“平安村居”工作,达到创建“平安村居”工作目标,特成立创建“平安村居”工作领导小组,镇委副书记潘志光同志为组长,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李树森为副组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体成员等分工负责,共同搞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平安村居”确保2010年底达到创建“平安村居”目标,力争达到创建“平安示范村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发动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创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召开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村“创安”动员大会,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步骤工作内容,使全村人人知晓“创安”建设,达到户户加盟,人人参与积极发挥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件活动开展文明楼群等建设活动。

(三)在街头巷尾设置、悬挂、张贴标语、通过宣传栏、墙报等多方位营造宣传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平安基础设施的落实。首先建立“平安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创建“平安村居”事宜。

(二)丰富形式,创新载体,营造浓厚的平安宣传氛围。一是要抓好黑板报宣传主阵地,定期刊出宣传内容。在内容上,突出于群众关系密切的有关平安卫生保健知识,在形式上,注重通俗易懂图文并茂。配合纪念日、活动日、宣传日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定期刊出专栏。二是要广发动、创特色增强“平安”宣传的参透力。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的“平安”宣传贯彻活动之中。成立调解小分队、“平安”宣传小分队、志愿者服务队,以流动的形式在全村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把“平安”宣传渗透到千家万户。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一是狠抓治安防范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村委会加强对联防队的出勤、出力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使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矛盾纠纷调出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苗头。三是严格监管措施,确保村经济有序运行。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制定预防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应急疏散,维护公共安全。四是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关心村“困难户”,低收入阶层的疾苦,完善村保障体系。

三、总结提高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我镇各村居委初步建成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平安村”,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设法全面激发村民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热情。把创建“平安村居,和谐村居”的工作真正建立在扎实的群众基础上,对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使“平安村居”的品位,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

四会市石狗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010年3月1日

宿迁市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平安村居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根据市综治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经济发展、自治规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抓基层强基础,充分发挥村居在维护社会安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围绕“平安宿迁”建设的总体部署,今年全市70%以上的村居达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区居民素质普遍提高、村(居)民自治规范的“平安村居”创建目标。

1.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村居党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实施“双强双富”工程,选树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优化培养选拔干部方式,拓宽选人渠道,从现任优秀村干部、致富带富能人、退伍转业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选拔人才,实现“能人治村”。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勇于开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积极为社区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解难题、谋利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干群关系融洽和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按照“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区域最小化”的要求,建设“八室两超一栏一广场”(即综合服务室、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警务室、调解室、文化室、卫生室、世代服务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村居务公开栏、文体活动广场),能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创建工作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目标明确,计划具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2. 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有一条符合实际的强村(居)富民路子,经济发展有一定特色;鼓励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推广“三来一加”村村行,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发展较快,有稳固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为村(居)民服务的功能不断增强,集体资金每年有较大比例用于公益事业;孤寡村(居)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乡镇、街道处中等水平以上。

3.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治安防范网络健全,专兼职以及义务巡防队伍等群防群治力量配备到位,社区有1名驻片民警,中心村居配备专职保安不少于2名,其他村居不少于1名。逐步建立社区治安监控系统,在主要街道或主要道路路口安装摄像头,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控,推行简易技防产品进家庭活动;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严重经济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违法违规网吧经营,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按“六有”标准规范设立,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社区矫正和帮教组织健全,违法青少年和安臵刑释解教人员等帮教对象好转率逐步提高;外来人员管理措施落实,本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和谐相处。

4. 社区居民素质普遍提高。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普遍增强,自觉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加强对村(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对村(居)民的科普知识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每个社区要成立“三会一队”社团组织,即社区老年人协会、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和社区各类文体活动队,并正常开展活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无封建迷信活动;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到标准。

5.村(居)民自治规范。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两会”(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定期开展活动;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有完善的民主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均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所作决定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到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报告社区工作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有力;村(居)务公开制度得到落实,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公开程序规范,财务按月公布,政务按季公布,村务重点事项随时公布;每年对村居 “两委”成员至少进行一次评议,无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居“两委”成员,群众对社区民主管理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对照创建目标,全市各地普遍开展市级平安村居的创建工作,并从各地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居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宿迁市十佳平安村居”。

四、工作职责

1. 市委农工办: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推进高效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实现对村(居)集体经济的有效监管;深入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强化贫困劳动力培训和就业转移。

2. 市公安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村居治保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力度;配合综治部门积极开展对治保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治保员队伍建设。加强村居警务建设,指导社区按照要求设立警务室,健全警务室便民设施制度,落实“一区一警”制;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和专职保安职能,确保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积极指导村居建立24小时全天候监控机房。

3. 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指导村(居)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调解工作成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村居安臵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使相关人员有效融入社会。

4. 市民政局:负责平安村居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抓好创建工作落实;指导建立健全村居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不断推进村居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建设和谐社区。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农工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成立协调指导小组,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协调指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履行督查指导、跟踪协调职能,定期向市综治委报告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2. 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成效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重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平安村居创建水平。

3. 确保创建效果。平安村居创建工作要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平安村居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做好“宿迁市十佳平安村居”的评选工作,在各地初查申报的基础上,年底,市综治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申报村居进行复查,根据检查结果,拟定“宿迁市十佳平安村居”名单,并报市综治委批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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