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信函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本文已影响 1.01W人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经营的酒店(宾馆)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和租金、期限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酒店(宾馆)及房屋位于五、七层、房屋楼顶、一楼大堂、一楼总台、前后停车场。出租状态是酒店经营的现有状态。

1.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5年。

1.3租金:每月人民币柒萬伍仟元整(¥75000元),包含房屋租金及承包租金。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1.4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安全问题),能用于正常营业。

1.5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所有经营的合法有效证照。

1.6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及宾馆的优先租赁权。

二、租赁合同的担保

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肆拾萬元整(¥400000元),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双方移交完毕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

三、配套设施及其相关规定

3.1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还甲方(易损耗品除外),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可动产、附属品,在本合同期满时,归还给乙方。

3.2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乙方只承担经营管理税费。

3.3乙方在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交割房前于相关部门结清有关水、电、供暖、有线电视、排污、供应商、工人工资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支付的承包费用中扣除。

3.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年检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前提。

四、违约责任

4.1因甲方产权、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员工赔偿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保证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4.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害,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因乙方违反经营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条款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2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附件:

1、产权证(及出租方)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复印件2份)。

2、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或授权证明(产权证人盖公章复印件2份)。

3、土地宗地图、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场地院落平面图(产权人盖公章)。

4、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状况(附件《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

5、辅助用房平面图(产权人公章)。

6、电、火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7、原房屋竣工图纸(如有,复印件盖章)。

8、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复印件盖章)。

9、停车场平面图(盖章原件)。

宾馆租赁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宾馆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一、租期:租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二、租金:每年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每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

四、保证金:为了预防甲方物品受损,乙方自愿付伍万元保证金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所有的物业、水、电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主体及附件)、设施、设备(包括水、电表)等物品,如在租赁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后,如上述物品有破坏、破损现象,乙方应按原价格的两倍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不够部份乙方补给甲方。

七、租赁期间,甲方所提供房屋设备、设施(包括所有有效证件),只限乙方使用,不得擅自转借或转租他人。如有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八、甲方提供的宾馆特种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有效证件,如有被吊销、失效等一切问题,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

九、租赁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等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十、租赁期满后,装修部分及宾馆基础设施,除家电类乙方物品外,其它设施均归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换坏、转移、处理,否则由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租赁期间内如遇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内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

最新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