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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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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总结火灾事故教训

火灾事故总结

昨天,刚从北京开会回来的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一下火车,便第一时间赶往南山区,查看“2·27”火灾事故现场、看望住院伤员。在下午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上,他要求全市上下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围绕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

在火灾事故现场,刘玉浦仔细查看,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调查的消防专家表示感谢。他希望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为下一步深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警示,使深圳能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蛇口人民医院,刘玉浦分别来到3位伤员的病床前,详细了解受伤情况,亲切地安慰大家,要好好休息,早日康复出院。

下午,刘玉浦在南山区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刘玉浦说,这次火灾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干部的作风问题。

篇二:总结事故教训 全面排查整顿

8月3日凌晨,南湾街道一废品回收站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及龙岗区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许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迅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委常委、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区长姜建军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晓明、市消防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卓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组织善后工作。龙岗区随后召开现场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接下来,全区将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和铁皮房,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8月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南湾街道宝冠路与红棉路交界处的废品回收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另2人送医院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该废品收购站相关人员,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龙岗既要发展,更要安全。没有安全,发展就没有基础,发展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在南湾街道召开的事故现场会上,蒋尊玉强调,接下来要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切实将火灾隐患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废品收购站、铁皮房进行全面清理,无牌无证一律取缔,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举一反三、立即整改,涉及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不仅仅对消防安全隐患,凡是与安全有关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要全面排查,处罚一批、关闭一批、整改一批,一次通知,必须立即整改。

蒋尊玉还强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强化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每处安全隐患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转型、安全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低端产业,清理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抓安全生产要离开办公室,不能在家里开会下发文件,要去一线,知道辖区的‘软肋’在哪儿。”姜建军在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分析、认真反思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他还强调,要真正负起责任,严查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着重搞清楚“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在排查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落实责任制,“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国伟对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部署。龙岗区领导熊小平、郭子平、彭建安、王延奎、华振强、曾子伦等参加现场会。

南湾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龙岗区各街道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

篇三:学习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小结

为响应市府关于开展加强城市安全大讨论活动的部署,根据区建交委党委的要求,闵行区安质监站党政班子与7月26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国务院调查组关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并针对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和落实沪府发(2011)1号文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就讨论意见总结如下。

一、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的讨论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俞正声书记在通报会上说,事故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安全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混乱,但从深层次看,反映的是我们宗旨意识上的欠缺,工作上的诸多不到位、不落实。主要表现为: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市场失范、监管缺位,制度缺失、约束不力。联系到我们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上,就是要求我们从工程报监开始就要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一是工程的本体情况;二是工程的周围环境情况,做到事宜具细,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监督的重点部位,及时督促参见各方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措施,并应在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到到位有作为,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从“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应汲取哪些教训的讨论

韩正市长在通报会上说,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必须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事故中暴露出的上海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痛下决心、严格改进。作为我们监管部门应该从事故的根源抓起,就是要求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重点督查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行为,人是在任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所以首先要查参见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是否在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企业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范围承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不符合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逐步净化上海建筑市场

三、结合沪府发(2011)1号讨论如何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的讨论

针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市府下发了沪府发(2011)1号文件,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深入落实责任主体和中介机构安全质量责任制。讨论中认为,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十分必要。如果一个工程参建的各方面责任到位,可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和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是高危行业,不论是建筑施工或工程建设,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这种事故的案例在我市也有许多教训。

1、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施工许可、监理等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包括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设施和设备保障。同时,要具体明确监管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人员,尤其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计划等事项,应在监督方案中予以明确。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告知义务,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并督促参建单位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强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参建单位应当接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根据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把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开挖、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设备、设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为督查的重点;三是要针对气候变化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进行专项督查;四是要突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4、强化“三同时”工作

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得开工建设;在施工阶段,安全设施应当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5、强化行政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治安,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以及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落实、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不到位等现象和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到位。重点检查执法内容:一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二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逃避或拒绝安全监管执法等行为;三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四是施工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行为;五是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六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工作目标,就是要认真落实22条文件精神,以法律法规、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履行好监督职责,为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尽一份力量。

篇四:总结火灾事故教训 全面整顿干部作风

昨天,刚从北京开会回来的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一下火车,便第一时间赶往南山区,查看“2·27”火灾事故现场、看望住院伤员。在下午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上,他要求全市上下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围绕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

在火灾事故现场,刘玉浦仔细查看,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调查的消防专家表示感谢。他希望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为下一步深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警示,使深圳能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蛇口人民医院,刘玉浦分别来到3位伤员的病床前,详细了解受伤情况,亲切地安慰大家,要好好休息,早日康复出院。

下午,刘玉浦在南山区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刘玉浦说,这次火灾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干部的作风问题。

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现在我们有个别干部确实缺乏责任心、工作疲沓、吃吃喝喝、贪图享乐,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应酬多学习少,说得多做得少、虚的多实的少,领导在时一个样,领导不在另一个样,领导重视的工作一个样,领导没有说的又另一个样,自以为有本事,高高在上、骄傲自满,缺少特区老一辈拓荒牛那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的精神状态、这样的思想作风,我们怎么能建设国际化城市?怎么能追赶国际一流城市?不说别的,这样我们甚至连‘深圳特区’这几个字都对不起!”

刘玉浦进一步指出,解放思想不是讲出来的,是干出来的;改革开放不是讲出来的,也是干出来的,说得再好也不如实实在在地干好。我们到深圳来,就应该是为干事创业而来,是为深圳的发展做贡献而来,只有把我们的工作做好,才能真正争当排头兵,才能真正追赶世界一流,后代也才会记得我们。针对近期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阶段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重点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要真正通过整顿,使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做到打起十二分精神、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抓好工作。

刘玉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入总结、吸取“2·27”火灾教训。要动真格,建立起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各级、各部门领导负什么责任,都要予以明确,有成绩就奖励、出了问题就要惩处,毫不姑息、决不手软,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撤职的就要撤职、该处分的就要处分,该引咎辞职的就要引咎辞职,该法办就要法办。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领导值班制度,加快信息反馈速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针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刘玉浦强调:一是要迅速排查、铁腕整治,立即在全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留一处死角。二是要落实责任、转变作风。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尽快出台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办法,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三是要严格执法、决不手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那些唯利是图、钱迷心窍、不负责任,以忽视员工生命安全、漠视社会公共安全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罚的罚、该判的判,该清除出深圳的要坚决清除。四是要加强教育、增强防范,不断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意识。

刘玉浦最后要求进一步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尽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继续加强对事故现场管理,防止发生次级事故。“这次事故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希望今后深圳不要再出现这样大的安全事故,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做得到的!”刘玉浦再一次告诫大家。

市领导许宗衡、白天、谭国箱、王穗明、戴北方、李锋、王京生、吕锐锋、李铭等参加有关活动。 (罗雪燕)

篇五:火灾事故疏散演练总结

在演练前,由政教处向全体同学进行动员,说明演练的意义。又请消防指挥中心沈坚指导员讲具体疏散的要求,注意事项。由学校消防员赵建国老师向师生演示了用灭火机灭火的操作过程。

在1月7日演练时,由校长办公室主任王老师用手提喇叭(因断电)发出警报,然后由三位老师在二、四、六楼用手提喇叭同时发出警报,班主任及搭班教师迅速到自己班级组织学生按指定路线疏散,其余教师均在楼梯、走廊协助照顾学生疏散,由东、西、中三楼梯疏散到操场、围棋广场(消防通道亦可用)。全校师生仅用了三分钟时间全部疏散结束,没发生任何伤害事故,也没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的生活,但给全校师生却留下极其深刻的影响:遇见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或不法分子的侵入,就按指定的路线疏散。

篇六:火灾事故报告

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

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

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

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

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台山“8·25”火灾事故具体处理结果

根据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何健旺: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

2、陈惠湖: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副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给予撤销副所长职务的行政处分。

3、陈池效: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4、陈瑞衡: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伍海涛: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6、张瑞明(台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消防工作)、彭俊松(台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方豪尔(台城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谭德和(台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黄永光(台城街道办主任)、吴坚宏(台城街道办党委,分管消防工作)等对事故发生均负有领导责任,台山市政府对上述人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7、鉴于王兵团已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8、依法对刘文光、黄佩仪夫妇给予行政处罚。

9、责令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政府分别作出深刻检讨。

10、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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