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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可我还是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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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不起,可我还是喜欢你

前阵子看了《大鱼海棠》,有观众在散场时喋喋不休:

湫的人设太假了啦,怎么可能有人痴情成那样啊。

而我不禁一笑。

心想说这话的人,要么是没被大包大揽地温柔偏袒过,要么是从未双手捧出过真心,横冲直撞一意孤行地「痴」过吧。

我被一个男生喜欢过六年,从小学到初中,在最年幼的时候,他跟我混成没心没肺的兄弟,毫无骨气地跟随我。

我喜欢什么,他便关注什么。

我收集美少女贴纸,他冒着被男生们取笑的风险,悄悄帮我攒。

我动辄提起一本书名,他就央求父母买给他看,只为了和我分享共同话题。

大概蛮辛苦的,因为我小时候只看枯燥的世界名著,而他其实是热爱游戏和篮球的。

初中时他不学无术,满满稚气未脱,在一群兄弟面前跟我打招呼:我最近学了街舞,跳给你看呀。

我没有回应,直接走开。他的兄弟没起成哄,作鸟兽散。

后来听说他被那群兄弟嘲笑蛮久,还磨他耳根:干嘛喜欢年级前三的模范生啦。

后来要上高中了,他喜欢我已经成了公开秘密,可我不知情。

高二我喜欢上一个混蛋,被糊弄伤心后找他开导,他愤愤不平讲:你啊,成绩这么好,这么聪明,为什么偏喜欢这种朝三暮四拈花惹草的渣滓?

他在操场栏杆边看向我,语气里的气急败坏和心疼让我震颤。若不是实打实的在乎,大概也不会这般激慨。

那么多年过去了,各自本分道扬镳,徒步穿过一簇簇人事倾轧,我在他心里的位置,却从未被抹去。

前两天跟朋友喝酒,他月入五万,算成功人士了。

在席间大咧咧地指点江山:“告诉你们喔,喜欢的女生,把她约出来,三次没进展就不用继续了,马上换人。”再甄一杯酒,又轻飘飘说:“不然多浪费时间。”

我不能不赞同他。

这是个多高效多井井有条的世界呀,爱财近富都有理可依,痴情不忘却被贬低为纠缠。

人来人往的机场书店永远播放快速翻身的成功学,情侣拥抱分别后,各自奔向备用的另一双肩膀。

爱情变成快餐自然有它的道理,时刻拿捏吃相、不敢大快朵颐是现代人的通用心结。

可我呢,还是觉得那种不管不顾、长久挂念的喜欢,最珍贵。

02

听过很匪夷所思的事,有人专门靠教人把妹挣钱,顾客进入教程后在内部领取所谓「全垒打手册」,据说靠公式化的聊天和殷勤,各式各样的姑娘都能收入囊中。

截图上的「受益者」在感谢「老师」:

多亏了这个方法,让我一个月攻破女神,多谢!

看得我好心寒。暂不论姑娘是如何上了钩,单看男生这汲汲索取的姿态,不外乎流露:喜欢的人只是快消品,错过了这家,我随便找找淘宝同款就得了。

以前读泰戈尔的《飞鸟集》,里面有一首是:对你的想念,像夜里的雨一样绵延不绝。

要多么小心却多么笃定地喜欢着一个人,才能咀嚼到这般思绪。

而我想坦承,感情世界里,比「高效」更动人的,恰恰是「低效」,是执拗的用心,无望的坚持,是整个城市倾巢而动时,我还想着今日午后有雨,不知你是否带伞。

当然,我也理解总有人想逃,总有人骑驴找马,也总有人渴望着一劳永逸。

快餐爱情没什么不好,彼此干净,互不耽搁。

但也许到后来,各自都长大,痴情的姿态往往不是打扰,而是守候。

你向一望无际的原野奔去,我就在你身后扎根成一棵树;你往波涛无尽的大海游去,我就在你身后等待成一眼港湾。

前两天跟朋友侃大山,朋友说成年世界真无聊啊,越来越没有那种,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不行的感觉了。

听得我快泪目。

03

我们原本都是矫情的世间祸害,纠缠过许多人,也放下过更多人,城市灯火阑珊,也成长为井然有序的大人了哎,可是偶尔好想有人出现在我们脑海里,让我们狠狠爱一场,无比浓烈无比敢豁出去地,追随他。

多年以后,他早已淡出记忆,却或许于某次沉睡中与我相逢。

他永远是二十四层床垫下的那颗豌豆,是我好起来的疤,是夏日暴雨后馥郁的青草香,是我白色衣领上的一块斑渍,怎么也洗不掉。

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呀。

痴情到尽头又如何,最多不过是,再点燃一场支离破碎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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