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大全QQ空间日志

浅吟低唱,青涩爱情诉离殇

本文已影响 4.07K人 

一池景致,两地殇。半笺柔情,一脉凉。涩涩初恋,使劲遗忘,拼命追赶。——引子

浅吟低唱,青涩爱情诉离殇

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酸酸的,涩涩的,没有任何理由,让人无法防备。我走在学校外边的“百变女生”精品店旁,看着橱窗里边的贝壳风铃随风摇曳,叮当作响,忽然想起我们初一军训的教官,那个腼腆害羞,但有不失严肃庄重的羞涩大男孩。心里麻麻的,有种莫名的感觉慢慢地生长着,像春天的绿叶,蓬勃而出。

我喜欢“隐藏”这两个字,以及隐衷、隐私、隐秘之类的词语。我把自己悄悄地隐匿起来,蜷成一团,然后闭耳聆听风的呻吟。军训的日子枯燥而乏味,每天立正稍息,来不得半点虚假。每一次正步,都是沙尘满天飞,那时大家唯一的乐趣就是抢饭抢火腿抢开水。我从来不敢去抢,因为,某些自惭形秽,沮丧,挫败,总是纠集着,毫不懈怠地萦绕着我。

同一宿舍的女生大多是来自城里,开朗活泼。她们和教官开着一些暧昧的玩笑,让教官给她们买火腿肠,打开水,教官,似乎从来都不会拒绝。看着他每次都提着大包大包的东西进寝室,心里就像有千万只毛毛虫在爬一样,慢慢地,试图侵蚀掉我的灵魂。他给她们分东西,我坐在床边默默地看着他,看着他无奈地穿梭于寝室里如花的容颜中。说是无奈,也许是我自己的臆想。偶尔,我们的目光会轻轻触碰,我总是不能直直的看他的眼睛,我总会在这个时候感觉脸像被涂了辣椒一样滚烫烫的。每天都这样,简单的重复着。但只要能看见他,我就心满意足了。多么希望,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能够,绵绵无期。

但是,一切美好,总是转瞬即逝。军训还剩1天了,时光缓缓地蹉跎在岁月里。

最后一天中午查寝时间,他走到我面前,停下了脚步。他说:“小语,你怎么从来都不买吃的呢?”我对教官笑了笑说:“报告教官,我不饿。”奇了怪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呢。肚子此时,又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两声。我埋下头,感觉脸,一直红到了耳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教官走了,我看到了他踏着军用皮靴的脚,离开了我床前的那方土地。床前的时光,模糊一片。

过了几分钟,那双踏着军用皮靴的脚,又回来了,它们在我床前重新驻了下来。“小语,给你。”我循着那声音,抬起了头,看见他,手里拿了一个桃子、两盒饼干和五根火腿肠。我没接,有些迟疑。“拿着吧,这是老板送我的,我们做教官的,有优惠。”“真的吗?做教官真好。”我抬起头,对他无限崇拜。我最终拿过了那些东西,把他们悄悄放在枕头边。我拿起桃子轻轻咬了一口,酸酸的,涩涩的。

教官为什么给我买东西呢?莫非,我的眼神泄露了我的心迹?还是,教官他也……我在脑海里不停地揣测着,教官他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天下午踢正步,我的腿老是和她们不一致,我先抬右脚,她们就抬左脚,我抬左脚,她们就抬右脚。如此渴望,军训时间没有尽头。

弹指一挥间,我们军训七天终究还是结束了。回校那天,有人告诉我,我们的教官明天都要回部队了。心里突然,像被抽离了些什么东西,空空的。晚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在犹豫,该不该对教官告白。经过一番激烈挣扎,我屈服了。我用了我认为最浪漫的一种方式,写情书。我用正楷写了满满的五页纸,写了满满的5200个字,寓意,我爱你。折叠,密封,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我思忖着,拿出我的宝贝盒子捣鼓一阵,找出了一个兔子贴胶,兔子怀里抱着大大的“love”。我小心翼翼地把它贴了上去,抱着贴有怀里有“love”的兔子的信封,甜甜地睡去~~

第二日,我起了个大早,怀揣着小兔子,骑着我的凤凰牌脚踏车朝学校飞奔去。我知道,那一天,教官就要离去。给,还是不给,着实让我纠结了很久。最后,那些作茧自缚的自己被撕成碎片,散落开来,然后,飞升。我看到教官正在同学们的簇拥下,欢笑着。深深地呼了口气,告诉自己勇敢一点点,躲到了教官正要经过的那个大柱子旁边,忐忑不安地伸出拿着那封情书的双手。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女生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有一捧红艳艳的玫瑰花。心里不知怎么的,一阵酸楚。我埋下头,等待着,希望他能看见我这个卑微的身影。

他和那群人笑着,走着,经过了我的身旁。他最终没有看见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喜欢你。我看着他在她们的欢呼簇拥下上了部队的车,车碾过地板,发出隆隆的声响。我也不想哭,可是眼泪它自己掉了下来。一滴一滴滴在兔子的嘴上,它原本上扬的嘴角,一下子耷拉了下来。

我决定放弃了,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我跨上我的凤凰牌自行车,准备到郊外那片桃树林透透风去。突然之间,我是那么的不甘心。遇上一个喜欢的人,真的不容易。我透过桃树叶的缝隙看见教官的车在前方驰骋,于是,我憋足劲,在自行车上站起了身,向教官追赶去。我相信,只要我心够虔诚,上帝一定会帮助我追上教官的。耳边的风呼啸着,路边的桃子青涩地昂着头,教官的车,还是离我越来越远。

路过一座农庄,看见有一个满脸刻着皱纹的老伯在卖风筝,纸糊的,不精致,但很实在,属于能飞很高的那种。我停下了车,买了一个蝴蝶状的风筝。我惊异地发现,老伯背后,全是桃子!沉甸甸地,压弯了树腰。我向大伯买了13个,捧着那个最大的最像桃心的,其余,放在口袋里。农庄,老伯,风筝,桃林,宛若世外桃源 。

我把车停在了一座小山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耳畔的风飘过,拂面,如母亲的手抚摸初生的婴儿。风越吹越大,我把风筝让风托举了出去。摸出口袋里教官给我的那个桃子,桃子已经枯萎出皱纹,我轻轻地再咬了一口,除了涩,还是涩。连同我买的那13个桃子是不是就是14个,1314,一生一世呢?一不留神,风筝已经飞远了,飞得老高老高的。我把那个粉红色贴有兔子的的信封用回形针别在了风筝线上。风筝线哗哗地减少,我看见那个信封,在风的无私驼伏下,欢快地翱翔于蓝天。

我拿出那颗像桃心的最大的桃子再咬了一口,还是那么涩。顺着味蕾轻轻蠕动,酸涩之外,还有一丝甘甜清香。难道,这就是初恋的感觉?

“小姐,请问您要点什么?”“百变女生”精品店服务员甜得发腻的喊声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请问这个用贝壳做的风铃是什么意思呢?”“爱你一生一世……”服务员略显激动的说。“那麻烦给我包起来吧……”这句话在付钱的时候我就后悔了,131.4元。我几周的生活费了。我拿着我遐想的奢侈品往寝室里走,边走边傻笑,路人向我投来惊异抑或嘲笑好奇的目光。终于到了寝室,拉开抽屉,想要把风铃搁置其中,发现,抽屉里赫然躺着已枯萎成标本的的桃子,上面还有几个小小的牙印,旁边有一个粉红色的信笺,上面醒目地立着一只兔子,怀里抱着的“love”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完」

编后语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份难忘的初恋,抑或明恋抑或暗恋,抑或成功抑或失败。酸酸的,涩涩的,还有丝丝甘甜清香,犹如那些青涩的未熟的果子。恋着的时候,他或她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去细细咀嚼,他或她的每一个行为,我们都会去慢慢揣摩。直到,字字句句,一举一动,每一个充斥其中的O2都被我们榨干。也许我们曾经害羞地试着遗忘心中那份被隐匿的情感,可是,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总是让我们拼了命的追赶。

一个人一生,总会遇见三个人。第一个是自己最爱的人,第二个是最爱自己的人,第三个是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第一个人,往往是最难忘的初恋里的那个主角。越是想忘记,就越来越明晰。偶尔,拿出来晒晒,散发出阵阵栀子花香,萦绕于鼻息,久久不得散去。第二个人最爱自己,往往自己又不爱,因为,被最爱的人伤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敢放手去爱,所以,注定离开。当第三个人出现的时候,我们基本学会了爱。怎样去爱他人,怎样去接受别人的爱。爱,是一种能力。被爱,是一种责任。第三个人,往往不是我们最爱的,他或她也不是最爱我们的,但是,你们一定是彼此最珍惜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正是描写的这种情形。如果你一生中的三个人刚好为同一个人,那么恭喜你,你真是太幸运了。请好好珍惜他或她吧!

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