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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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篇)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细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材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作文500字。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许多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的左右的地方,就坚持走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儿留心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儿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要静下心浮气躁的心去思考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

跳舞的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克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过早而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知错就该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福尔摩斯,多几个思维敏捷、严谨推理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么,社会上的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我们的国家将变得越来越富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侦探让无数人敬佩,他们都在敬佩什么?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敏捷性,有的人敬佩侦探的观察力,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思维能力……而我敬佩侦探无私奉献的魅力。侦探每一次破案都充满危险,凶手们对侦探充满害怕和敌意。但侦探们勇于奉献,用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人民赢来今日的平安和幸福。把侦探充分演绎出来的便是柯南·道尔亲手塑造的福尔摩斯了!当妈妈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给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当读完的时候,在我的心里,侦探又有了新的定义:侦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

福尔摩斯原本只是一个在实验所工作的小科学家,但由于侦破了一件杀人案,成为了家喻户晓、众所皆知的侦探,这也成为了他的另一个职业和责任。但不能因为这一项小小的成就便骄傲,因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果真,福尔摩斯“不负众望”,由于骄傲,在国家机密盗窃案中,因太早下结论,结果发生了失误。但由于及时改正,他还是做出了正确的结论。

在这么多案件中,除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好朋友华生也在和他并肩战斗。比如“跳舞的小人”这件案子中,华生便告诉福尔摩斯很多他所观察和注意到的细节,并发现了跳舞的小人,其实是向伯爵夫人传达一种消息,而小人的动作其实便是告知内容词语的开头首字母。这让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成功不在于他一个人的努力和智慧,其中也包含了华生对他的种种帮助和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信任和支持,让福尔摩斯在侦探的职业生涯中画上了丰富的感叹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侦探的责任和魅力以及友情的重要和珍贵。精彩的内容让我回味无穷,丰富的文字使我热血沸腾,惊险的插图令我浮想联翩……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很镇静地运用思绪,正像弈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这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一贯风格,更是他缜密思维的集中体现。这个精明能干的侦探告诉了我智慧的力量。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着棱角分明的一张脸,瘦高的身材,思维敏捷,深谋远虑。小说讲述了他与华生医生运用"演绎法"推理破案的故事。夏洛克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能力,锐利的目光总能拨云见日,看破迷雾,于蛛丝马迹中窥见事情的来龙去脉。在他与华生首次见面时,只言片语便能道出华生的来历,准确无误,令人瞠目结舌。可为何他总能字字珠玑,点明奥秘,其原因必然是他如光似电的思绪,更重要的是细致的观察与全面的思考。福尔摩斯说过,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让人吃惊是源于他省略了推理的过程而直接公布结果。像是成语接龙,依靠前后两个成语,要求出二者之间的那个,便要观察前后成语的首尾两个字进行猜测。观察的愈加细致,得到的也越多,思考的愈加全面,得到的也越完整。可就是这样看起来简单的"过程"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好? 目光转向自己,考试时是否因为看漏了符号而惨痛失分?旅游时是否因为疏忽大意而落下东西?不止如此,一生中有更多的事物需要你做好"过程".在回环曲折的人生之路上,一道道十字路口频繁出现,是对是错,成败与否,都在于入微的观察,全方位的斟酌,做好了过程,才会有一鸣惊人的效果。

无论是谁,都不应该骄傲,骄傲使人落后,更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这位神机妙算的顾问侦探也以他的成功说明了观察与思考的重要性。他的足智多谋与冷静沉着,更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方向。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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